时间:今年起至2008年;考试合格者可作为定级、晋升职务等的依据
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今年起至2008年,我省将用三年时间,组织全省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培训,之后将采取网络考试方式在规定时间进行培训考试。
据悉,培训对象主要为我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和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公务员。55周岁以上(1952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不作硬性要求;省级机关副厅级及其以上职务的人员,以及市、县(区)各级机关副处级及其以上职务的人员,主要安排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公共管理核心课程的培训学习。
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包括公共经济、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和公务员制度等内容。培训考试将采取网络考试的方式进行,定于2007年、2008年下半年各组织开展一次。凡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进行登记(按24天计算),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验证盖章,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一次考试未合格的人员,可参加统一补考。
另外,凡是已取得国家认可的MPA学位或者在读MPA的公务员以及参加党校、行政学院集中培训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