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岁古厝情牵两岸 产权归属尘埃落定
争议数十年的洪氏大宗祠判归全球洪氏宗亲共有
近段时间,不少台湾地区和东南亚的洪氏宗亲特意来到泉州市区,探访跨越三个世纪、情牵两岸的古色古香洪氏大宗祠。看到墙壁嵌着洪氏大宗祠修建历史的碑刻,他们激动地说道:“这是我们全球洪氏宗亲的精神家园啊,有了它,我们海内外族人就找到了根!”
在泉州市区温陵路和湖心街交叉口,已是泉州市文物保护单位的洪氏大宗祠闹中取静,伫立其间已有157年。2024年,随着法院执行到位,古厝历时数十年的权属纷争尘埃落定。作为洪氏宗亲共同财产,全球洪氏宗亲这几年来为该宗祠捐资高达1400万元,未来这里将成为寻根问祖、团结宗亲、闽台交流、服务社会的公益交流场所。
洪氏大宗祠古色古香,将成为闽台交流的一个平台。
宗祠的墙壁上碑刻记录着洪氏宗亲捐资的情况
百年前“劝捐序”
不分宗支不分流派 两岸族人共建宗祠
洪氏大宗祠是一座闽台两岸共建的宗祠,精致典雅、古色古香,不仅反映了闽南建筑的历史风貌,更是两岸文脉相通、血脉相连的物证。如今,它已成为泉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古厝从何而来?泉州洪氏大宗祠宗亲会秘书长洪栋樑介绍,1861年,当时的清代泉州举人洪曜离写信邀请在台湾为官的洪毓琛(时任台澎兵备道兼理学政,山东临清人,1822年赐进士)共同参与宗祠建设,洪毓琛为此撰写《劝捐建洪氏大宗祠序》一文倡导宗亲捐资建设。
由此,遍及泉州、晋江、永春、安溪、南安、惠安、漳州、厦门、同安、南平、尤溪、金门、台湾等地的数十名洪氏先贤共捐资9859元银圆,提供资金保障;成立由台湾、晋江、南安、同安等地共18名董事组成的宗祠建设董事会,1862年开始动工,1868年洪氏大宗祠竣工落成。
昨日,记者在宗祠内看到,以黑页岩碑刻《劝捐建洪氏大宗祠序》和《题捐芳名》,记载了洪氏大宗祠建设的缘起和过程。
“这种不分地域、不分宗支、不分流派的做法,为闽台两岸共建宗祠树立了榜样,成为典范,是研究古代两岸共建宗祠弥足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洪栋樑自豪地介绍道。
百年后权属纷争
祖遗私人业产?洪氏宗族共有?
洪氏大宗祠建成后,洪曜离居住其中,负责管理宗祠,其后代随之世居。
斗转星移,到了20世纪80年代,洪曜离后人曾持洪氏大宗祠在清代、民国时期的产权证明诉至法院,以宗祠为祖遗私人业产为由要求继承析产。泉州两级法院经审理后均认定,上述权属证明虽体现登记为私人产权,但同时明确建筑内容为宗祠,建祠费用亦有据可证源于本省及台湾多处族人所捐,因此洪氏大宗祠非私人遗产,洪曜离后人无权析分。
2010年前后,对洪氏大宗祠归属、管理问题,洪曜离后人洪某杰等人与洪氏宗亲会发生争议。洪某杰等人坚称该古厝为私有家祠,洪氏宗亲会则认为该古厝属宗族共有,应开放祭祀并移交宗亲会管理。
2011年9月,因洪氏宗亲等50人提出异议,泉州市有关部门先后撤销洪氏大宗祠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洪某杰等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均以败诉告终。
2021年5月,洪氏宗亲代表大会举行,并表决同意起诉追回洪氏大宗祠。
同年11月,洪某樑等16名宗亲代表向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洪某杰等8人交还洪氏大宗祠。
司法裁判落槌
洪氏宗亲共有 恢复“公益”之用
法院审理认为,洪氏大宗祠系闽台各地洪氏宗亲共同捐建,应属洪氏宗亲共同财产。8名被告将洪氏大宗祠据为私家财产,以排他、独占的方式使用,致使洪氏大宗祠无法成为其他洪氏宗亲祭祀、聚会之所,背离设立初衷,侵害全体洪氏宗亲的权益。
2022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洪某杰等8名被告将洪氏大宗祠腾空交付给洪某樑等16名原告代表闽南地区洪氏宗亲管理、使用,并在判决中强调,洪某樑等16名原告应履行承诺,把洪氏大宗祠恢复为寻根问祖、团结宗亲、闽台交流、服务社会的公益交流场所。之后,8名被告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2023年11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洪氏大宗祠作为泉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除了宗亲聚会、宗族祭祀等功能,亦具备历史研究、社会教育等作用,被告不得对洪氏大宗祠进行独占性使用,因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8名被告仍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2024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判决生效后,16名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多方研判和缜密部署,联动派出所、社区,采取有力措施,于2024年6月全部执行到位,洪氏大宗祠最终移交泉州洪氏大宗祠文物保护中心管理。
洪氏大宗祠移交后,海内外、两岸宗亲3000余人次前来寻根谒祖,这座闽台共建、海内外关注的宗祠再现昔日宗亲交流盛况。
“因白蚁侵蚀等原因,古厝的部分构件受损,我们正在与泉州市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协商,申请对古厝进行修缮,让宗祠成为寻根问祖、团结宗亲、闽台交流、服务社会的场所。”泉州洪氏大宗祠文物保护中心理事长洪安全告诉记者。
(来源:泉州晚报 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陈淑华 苏凯芳 通讯员 郭昕婕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