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晋江消防通报一起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的典型案例。
此前,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晋江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该单位负责管理的住宅小区,抽查发现部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检测发现的“部分风机故障、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无设备在线”等尚未修复,存在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单位于2024年8月26日前改正。
2024年8月28日,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单位进行责令期限届满复查,检查该单位负责管理的住宅小区,经抽查仍发现部分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器显示仍然存在故障问题,存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
根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作出决定,给予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蔡丽萍)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