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发布《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决定》。
在第四项决定“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中明确,将“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这也是继《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等福建省重要规划文件之后,福建又一次提出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于2016年4月28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规划提出,福建省将逐步“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实现12年免费教育”。
早在2011年2月,《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发布。
我国实行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幼儿园、高中、大学阶段都有收费。
记者了解到,福建省现阶段尚未有全省范围的高中免费教育政策。目前,有泉州晋江市、泉港区两个地区实行了高中教育免费。
早在2012年,晋江市财政局、晋江市教育局出台了《晋江市公办高中学生免学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补助对象为2012年春季起具有晋江市所属公办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学生。补助标准为一级达标中学1900元/生·年,二级达标中学1700元/生·年,三级达标中学1500元/生·年,普通高中700元/生·年。
2017年春季起,泉港区公办普通高中实施免学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双向补助,免学费对象为该就读且具有本区公办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学生。其中,省一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免学费补助950元,省二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850元,省三级达标校每生每学期750元,一般普通高中校每生每学期350元。
来源:海峡教育报泉州在线、泉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