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今年3月《晋江市工业(仓储)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以来,该局会同晋江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现已完成首批15宗、246.47亩的工业用地拟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摸底工作,其中,4宗、87.17亩用地已办理“工改商”,还有11宗、159.3亩用地正在办理。
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的晋江市华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便是其中一宗。记者了解到,该项目用地于2020年通过法拍方式取得,现状容积率约0.685、建筑密度约30.3%,办理“工改商”后项目容积率从0.685提高至3.5,建筑密度由30.3%提高到41.77%,拟建设商场、酒店、办公楼。目前,该项目已换发商业服务业用地不动产权证,正在进一步完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办理施工手续。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和以往执行的“退二进三”政策相比,《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改变用途的程序,同时允许宗地内部分工业(仓储)用地改变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进行混合开发,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难以独立开发的零星土地也可以协议方式供应给改造项目作为增资扩产用地。此外,改造项目执行最新出台的《晋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满足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降低了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和道路红线的标准。
据悉,该《实施办法》是晋江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审批效能再提速,给予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更加多元化的选择,满足企业建设用地使用多样化的需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办法》于今年4月22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意向的土地使用权人可致电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管理科咨询(电话:0595—85665625/85639625),或向地块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提出申请,对于尚未纳入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的工业(仓储)用地,晋江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要求进行年度更新。(融媒体记者 陈云青 通讯员 张瑞菊)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