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时大意忘关车窗,车内财物很快便招来了李某的惦记。因一时贪念,李某顺走车内钱包,日前他已因盗窃罪被丰泽区人民法院判刑。
据法院查明,今年5月份的一天,李某在市区某停车场内发现一部轿车的车窗未关闭。眼见四下无人,李某便把手伸进车窗,将放置在车内副驾驶位置上的红色钱包偷走。经确认,钱包内有现金5660元、20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20元)和银行卡9张。当天,李某将就5660元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案发后,车主王某向警方报案,民警很快将李某抓获并追回被盗物品。审讯时,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丰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犯罪事实和社会危害性等,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融媒体记者 许小程 实习生 洪依玲)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