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泉州新闻  >> 正文

网络交易引风波:因不满课程买家建群辱骂卖家被起诉

www.taihainet.com 来源: 泉州晚报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微信群能够跨越地理界限,让不同地区的朋友得以沟通和交流,但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市民在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将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微信群辱骂他人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诉称,2023年2月,被告张某通过某网络平台购买了自己售卖的钩针教学课程。张某支付688元款项后,王某向她发送了观看账号,张某确认收货后,一直使用该账号登录查看王某发布的视频和图片。

今年2月,张某申请退款并建立微信群,在群里发布不利于王某销售且严重侮辱王某个人尊严的言辞,并引导其他会员退款,导致王某网络店铺被扣款30175.67元。

因此,王某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她赔偿其损失30175.67元并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等。

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王某向法庭提交了交易记录截图、视频观看记录、微信群聊天记录等证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鉴于双方通过网络达成交易,本素不相识,并无积怨,法官积极做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打开心结。张某坦承,自己对课程视频的教学效果不满意,因此在微信群中发表不当言论,现已认识到错误,愿意向王某道歉,王某也表示谅解。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署调解书,张某通过微信向王某郑重道歉,王某接受了道歉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社交网络平台并非言论自由的无限制领域,不能成为个人随意发泄情绪或报复他人的场所。在网络平台上公然辱骂他人,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构成对他人人格权的损害,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名誉权受到侵害,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者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有权依法要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叶俊欣)

来源:泉州晚报

相关新闻
当心网络交易中的消费陷阱

数字化时代,网络平台功能不断交叉,衍生出很多新业态、新模式。应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等难点问题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规制,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5月16日,中消协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2022)》,指出目前消费维权领域还存在诸多障碍,尤其是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平台算法侵权、售后服...

春节假期前六天 银联网络交易额达1.18万亿元

据中国银联介绍,除夕至初五,银联网络交易金额为1.18万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3.9%,创历年新高。   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行业的交易金额同比增长较快。具体来看,日用百货、大型家电方面,上海、浙江等地的消费金额同比增速居全国前列;宾馆住宿方面,西藏、青海和新疆等地的消费金额同比增长五成以上;餐饮方面,浙江、黑龙江和青海等地的消费金额同比增长较快。 ...

网络交易1805.2亿元!厦门电子商务2020年成绩单出炉

台海网1月1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昨天,厦门电子商务发展成绩出炉。去年,厦门累计实现网络交易额1805.2亿元、同比大增三成多。   去年,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增补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阿里巴巴在集美建立海峡两岸台商台企电商产业生态园。据统计,厦门全市亿元以上网络销售企业65家,较2019年增加14家,亿元以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32个,较2019年增加27个...

网上售卖绿松石 货没发完就“失联” 一男子因诈骗罪获刑六个月

台海网12月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一男子通过某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出售绿松石,收款后断绝联系,最终把自己送入牢房。近日,集美法院发布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审判处该男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21150元。   2019年底,林某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发布售卖绿松石的消息,陈某先后三次向其购买了绿松石。在2020年1月...

福州推进网络订餐安全 “饿了吗”“美团”首次自检餐品

执法人员检查线上商户的实体店后厨。   台海网3月8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7日,福州市举行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系列行动——“网络订餐 抽检先行”活动。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推动下,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饿了么、美团外卖首次对市内平台在线商户餐品开展随机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