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泉州市防御第3号台风“格美”动员令》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第3号台风“格美”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泉州市防御第3号台风“格美”动员令》印发给你们,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并层层传达到基层、到户到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电子大屏幕、公告栏、楼幢等载体,全文播报、张贴、公布动员令,向全社会广泛动员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各县(市、区)防指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三停一休”时间。
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5日
抄送:省防指,市总值班室。
泉州市防御第3号台风“格美”动员令
全体市民及外地在泉人员: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3号台风“格美”强度大、范围广,将于7月25日下午至夜间在我省连江至秀屿沿海一带登陆,并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防暴雨Ⅰ级、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防指会商研究决定:7月25日13时至7月26日13时,除防台风防暴雨应急单位、民生保障(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生活服务类(提供生活必需用品的商超)行业以及需连续性生产企业保基本运转外,全市实行“三停一休”,即停工(业)、停产、停课、休市。
1.全体市民及外地在泉人员尽量留在室内,非必要人不出门、车不上路,确保安全。
2.沿海各港口码头、旅游景区景点、滨海浴场等一律关闭,在建工程工地全部停工。
3.全市所有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夏令营等全部停课。
4.全市所有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公共交通全部停运。
5.各娱乐场所、大排档、农家乐、露天餐饮等经营场所一律停止营业。
6.居住在高层的住户及时对高空悬挂物和阳台摆放物等进行转移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7.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警力,维持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8.各小区地下空间、地下停车场要备足挡水板、沙袋等防汛物资,车辆尽量不停放在低洼地带,地面停车场免费开放供市民停车。
9.港口、码头的龙门吊、工地塔吊要提前下降,并做好防护措施,居住在工棚、活动板房、简易住房、危旧房屋等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全部撤离至安全住所。
10.全体在泉人员要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居家生活必要准备。
请全体市民及外地在泉人员理解、支持、遵守“三停一休”部署决定,听从指挥、做好防护,共同迎战台风暴雨灾害,全力将“格美”台风对我市的影响降到最低。
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