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了,感觉酒退了,于是开车出门,结果被查出涉嫌酒驾、醉驾。本月以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持续在辖区高速出入口、服务区等开展整治行动,查获多起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15日,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在甬莞高速安溪收费站开展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当天凌晨5点50分,吴某驾驶小型汽车驶入检查区,酒精快速排查提示存在酒驾嫌疑,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100ml。吴某对吹气结果提出异议,民警带他到医院抽血检测,结果为53.9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吴某对自己的心存侥幸懊悔不已,据他交代,他前一天晚上参加满月宴,其间喝了不少酒,到晚上9点多结束后便在朋友家休息,因家中有急事,想着睡了好几个小时酒精应该全退了,于是凌晨5点多就起床开车往家赶。
6日晚上10点多,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费站入口广场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贵DTB×××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杨某身上散发着酒味。民警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5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早知道就叫代驾了。”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经调查,杨某当晚和朋友聚餐喝酒,自诩酒量不错的他为省代驾费在聚餐结束后便直接开车准备回老家。
3日清晨6点19分,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南惠高速泉州北收费站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发现驾驶人叶某某有酒驾嫌疑,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86.1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经调查,叶某某喝酒喝到当天凌晨1点多,后叫了代驾回酒店,休息了数小时,因当天早上有急事需外出处理,觉得身上酒气已退的他心存侥幸驾车外出。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请牢记并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融媒体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林阿敏 文/图)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