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快速、无抵押、免担保”,这样的网络贷款是雪中送炭吗?小心,这很可能是骗局,甚至还会导致银行卡被冻结或有牢狱之灾。昨日,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民警介绍了一起因为贷款未成反被利用银行卡“跑分”的案件。
案件:假流水真“跑分”
近日,反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市民赵女士名下银行卡流水异常,于是将其传唤询问。
原来,今年3月,赵女士急需资金周转,想办理贷款业务。其间,她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说可以提供贷款帮助,她心动了。不过,一番交流后,对方称通过系统测试她的资质不达标,如果要顺利办理贷款,她必须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通过刷流水的方式,提高贷款申请通过率。
根据对方要求一番操作后,短短几天时间内,赵女士名下的银行卡流水高达400多万元,导致账户被冻结,贷款的事情却没有任何进展,她并未太在意。经民警分析,她才知道自己竟成为电信诈骗团伙的“帮凶”。
民警表示,对急需资金周转的人而言,网络贷款方便且快捷,有的诈骗团伙正是利用这样的心理,实施网络贷款诈骗。诈骗团伙利用“缴纳保证金”“提供银行存款流水”“手续费”“验证码激活”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对于赵女士这样的案例,该团伙应该是为了洗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贷款人把银行卡或手机卡提供给对方刷流水,不仅无法收到承诺的贷款,反而容易导致银行卡被冻结,或者因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导致自己深陷牢狱之灾。
提醒: 租售“两卡”涉嫌犯罪
泉州市反诈骗中心提醒,贷款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所谓“刷流水”“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切勿轻易相信各种非正规渠道的“客服人员”“中介人员”。
市民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电话卡,合法使用,切勿非法租借、售卖。已有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或单位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或单位机构,要及时到相关营业网点注销账户、号码,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融媒体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白炯昕)
链接:“帮信罪”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培煌 辑)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