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老年人感动于骗子的“嘘寒问暖、周到服务”,轻信“真保本、高回报”的承诺,结果辛辛苦苦积攒多年的养老钱被骗得血本无归。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一起养老诈骗案。被告人朱某利用工作便利,伪造业务受理单、理财合同等,以“帮忙购买理财产品”为由,多次骗取多名老年人养老钱,最终获刑11年。
案情概述 诈骗老年人660万余元 被告人获刑11年
2014年至2020年8月期间,被告人朱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就职,从事金融服务工作,后被派遣至某银行泉州陈埭支行任客户经理助理,协助客户经理接待客户、整理客户信息资料等辅助工作。2016年至2021年12月期间,被告人朱某利用其了解客户信息等工作便利,通过伪造业务受理单、理财合同等方式,以“帮忙购买理财产品”为由,多次从被害老年人蔡某、黄某、赖某等处骗走钱款共计660万余元。
晋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及情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 切莫轻信高回报承诺
法官介绍,本案是一起以帮忙购买理财产品为诱饵的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被告人利用其在银行做辅助工作的便利条件,取得被害老年人信任后,利用老年人不熟悉手机银行转账操作流程、信息获取渠道较少、易轻信熟人、辨别能力较弱等特点,以登门为老年人服务为幌子,通过伪造银行业务受理单、理财合同等方式,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先后骗取多名被害老年人巨额养老钱。
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要时刻提高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轻信“真保本、高回报”的投资理财承诺,遇到可疑情况多与家人沟通;及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提高自身辨别能力,守好自身“钱袋子”;必要时要主动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融媒体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尤燕玲)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