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执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对向车道有一辆小车一路逆向行驶,十分危险。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截至安全区域,并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检查。
当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询问时,发现其身上酒味浓烈,且醉态明显。随后,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司法鉴定。在抽血过程中,酒精上头的李某看到民警在采集照片,对着镜头他满脸笑容,还比了个“V”的手势。经鉴定,李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12.7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询问得知,当天晚上李某带着自己的孩子在朋友家喝酒,饮酒期间,李某发现自己的孩子有点发烧,便准备带孩子回家休息。由于很久都没有代驾接单,李某想这么晚了交警应该不会出来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车辆行驶到南阳路时,由于酒精上头,李某一路逆向行驶,对向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躲避,直到被交警查获。
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融媒体记者 傅恒 通讯员 赵美缘)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