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抖音网店上看到知名运动品牌服装的价格,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便宜很多,就要多长点心眼。这不,丰泽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的一起案件中,林某中等人在抖音开的9家网店,所谓“物美价廉”的知名品牌服装,实际上都是假冒的。
法院查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7月,林某中、潘某才伙同林某泰、黄某培、黄某英(均另案处理)向他人购买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品牌,这些被假冒的均是全国知名商标。此后,这伙人在潘某才、林某泰租赁的位于石狮市湖滨街道的一处房屋客厅内分工合作,林某中、林某泰主要负责用压烫机在光板服装(没有图案、商标标识或装饰的服装)上压印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等这些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印在衣服上后,潘某才、黄某培、黄某英主要负责加挂假冒品牌吊牌、打包快递等,一件件假冒品牌的服装就这样被他们捣腾出来了。
东西有卖出去才能谋取暴利。林某中、林某泰、潘某才、黄某培等人于是各自通过经营的多家抖音店铺进行销售。据悉,这些所谓的品牌服装打着折扣低的旗号,吸引顾客购买。
去年6月2日,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向警方报案称,有人售卖假冒该公司品牌的服装。警方立案侦查后,于同年7月13日,在石狮市湖滨街道的作案现场,抓获潘某才、林某中,查获五人共同持有的假冒品牌服装547件,假冒品牌商标标识及吊牌1815张。
经查,自2022年起,林某中等5人通过在各自经营的共计9家抖音网店,销售采用上述方式制造的服装的数额共计68万余元。其中林某中的网店非法获利为4.3万余元,潘某才的网店非法获利为2万余元。
此外,林某中还向林某佑(另案处理)提供假冒某品牌的注册商标的商标标识、吊牌以及压烫机,而后林某佑依葫芦画瓢,弄出一堆假品牌服装,并在自己经营的抖音网店销售,销售数额合计27万余元。
林某中、潘某才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经审理,法院认为,林某中、潘某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产重,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近日,法院一审判决林某中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决潘某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法院还判决分别追缴二人的违法所得的4.3万元、2万元上缴国库。(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纪宏佳 通讯员 陈子凡)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