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泉州市财政局获悉,泉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以及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于每月15日左右正常发放。由于2月中旬恰逢农历春节,为让泉州广大老年城乡居民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市、县两级人社、财政、合作金融机构等部门提早谋划待遇发放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提前安排发放资金;市、县、镇、村迅速组织力量,加班加点完成待遇核定等关键业务。
经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全市已于2月8日在全省率先将2月份养老金发放到位,共为106.58万名老年城乡居民发放3.43亿元。(融媒体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陈超凡 林思堡)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