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警察同志,我的手机放店里的柜台上竟然被人偷了!”日前,鲤城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接到群众林先生报警称,其手机被盗。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并于两小时内抓获盗窃嫌疑人李某(男,36岁,南安人)。经审讯,李某对自己盗窃手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李某交代,当天,他原本想到服装店欲购买新衣,但因衣服价格高,便放弃了买衣服的念头。等准备转身出门时,发现柜台有一部手机,便趁无人注意时将其顺走。在离开店铺后,李某发现手机无法解锁,便将手机拿到手机店出售,又因密码破解不了,手机店店家不予回收,李某一气之下,便将手机丢进河里。
民警审查发现,李某有多次盗窃前科,于2023年1月刑满释放,可他不知悔改,再次以身试法。目前,李某因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泉州网 记者 郭巧燕 通讯员 林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