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提前实现全覆盖

医保支付“打包付费” 人均自付少了900多元

www.taihainet.com 来源: 东南早报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打包付费” 人均自付少了900多元

全市首批28家医疗机构实施DRG成效显著,第二批30家机构付费改革启动

台海网11月10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日前泉州市第二批30家医疗机构正式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至此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实现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国家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通常来说,每个病例依诊断的不同、治疗手段不同和病人特征不同,会进入不同的诊断相关组。实施DRG付费后,医保支付模式由按项目付费转变为按疾病分组打包付费,推动医疗机构强化成本核算和管控、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实现从“以收入为中心”向“以成本为中心”转变,从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最终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目标。

对于参加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在泉州市列入DRG付费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中短期住院病例(≤60天),除城乡居民生育定额补助等特殊情形外,均纳入DRG付费管理。

自从2022年泉州首批28家医疗机构实施DRG付费以来,今年1到9月,群众住院次均费用减少1219.1元,人均自付费用减少910.02元,医保基金使用进一步提质增效。DRG实际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全市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52.14%,顺利完成国家医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指标任务。

按照“分批进行、统筹推进”的原则,11月1日起,泉州市第二批共30家医疗机构启动DRG实际付费,其中包括泉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12家,民营医疗机构18家。

据介绍,正式实行DRG付费的医疗机构(含首批)不再执行按病种收付费政策。同时,为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多元化需求,在综合考虑医院运行、群众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引入职工生育支付系数、重点专科学术系数等概念,对职工生育、康复病例和重点专科DRG支付标准予以规范,推动泉州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有序进行。(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月清)

相关新闻
国家医保局:已获批上市的国产新冠治疗用药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目前获批上市的国产新冠治疗用药已全部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中药“三药三方”和阿兹夫定片已正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23年1月29日,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上海旺...

福建出台政策 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昨日,来自省医保局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福建省医保局已经正式出台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将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持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为患者医保就医提供方便。 根据最新政策,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在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互...

新冠感染互联网首诊纳入医保支付

台海网1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近日,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3年1月8日起执行。《通知》提到,公立医疗机构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开展互联网首诊服务,在...

今天起,泉州市首批28家医疗机构正式实施DRG付费

台海网10月15日讯 据泉州医疗保障微信昨日发布 2022年10月15日起,泉州市28家医疗机构将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 近日,泉州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和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的通知》,明确我市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等28家医疗机构2022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DRG付费。 什么是DRG付费? DRG付费,是按照患者...

“问诊”互联网医院:线上就诊医保支付“卡”在哪儿?

阅读提示   对患者而言,除了诊疗质量外,互联网医院服务与医保的衔接至关重要。相关政策鼓励互联网医院落实医保支付,但实际推进效果有限,医保支付仍是很多互联网医院需要打通的“堵点”。   互联网医院的兴起方便了患者就医问药,尤其新冠肺炎疫情下,线下问诊变得困难,互联网医院向患者提供预约挂号、专科咨询、在线复诊、在线续方、药品配送等服务,为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