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获悉,按照公安部关于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11月1日起,泉州市全面实施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为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多的便利。
据悉,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目前泉州已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跨省通办”,群众只要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其中之一,45天就能拿证。而对于一些比较急的市民,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此前,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跨省通办仅面向闽、粤、湘三省份,此次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全面实施后,派出所受理后,群众在3个工作日内就能拿证,使用身份证便捷多了。
据悉,公民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受理地公安机关会认真核验申请材料,核对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调用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完成受理程序,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申请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并收取证件工本费。对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信息不予审核签发、不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泉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力优化办证工作流程,加强证件质量管控,推进服务提质增效,确保及时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切实解决群众用证急需。(记者 傅恒 通讯员 吴宝玲)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