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泉州两家餐饮店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今年3月,南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南安市溪美鲜尝米粉店存在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行为。南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对当事人拒不改正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店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点餐。
今年3月,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丰泽区小八冬青餐饮店询问该店片区经理,其表示未在门店设置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提示。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已采取措施整改到位。(记者 李菁 邱丰)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