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发布2023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林长令要求,要扛起治林兴林责任。全市上下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治林兴林工作。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积极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各地要严格落实林长制网络化管理责任,充实保障各级林长办工作力量,强化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林长令强调,要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和火灾扑救队伍建设,加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林长令提出,要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力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突出戴云山、清源山、紫帽山等重点区位,严控增量、消减存量,打好德化黄山松保卫战,开展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确保如期完成攻坚任务。要巩固互花米草除治成效,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范互花米草“死灰复燃”,维护湿地生态安全。
林长令明确,要严守森林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严格保护森林、林地、湿地,持续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持续强力推进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林案件整改,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强化执法行动,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对各类涉林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查处,确保案件查处到位、林地回收到位、植被恢复到位。(记者 颜雅婷 通讯员 廖伟宏)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