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在外,难免会碰到一些“小意外”,如果刚好发生在车速较快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加之第一时间处理不得当,就可能会发生下面的悲剧……
高速路上,男子停车维修……
7月8日18时许,泉州高速交警巡逻至沈海高速泉州往厦门方向2266公里500米处时,发现第二和第三车道停着两辆有撞击痕迹的车辆,车辆前方还蹲着两名男子和一名孕妇,民警做好安全布控后立即上前救援。
经调查,当日17时37分许,黑色小车因故障熄火停在第二车道内,驾驶人王某下车检查,但未在车辆后方摆放警示标志,且车内还坐着两名乘员。
王某站在车前检查维修,后方车辆纷纷急刹或变道避让,王某仍未察觉危险。17时52分许,一辆白色小车从后方撞上黑色小车,强大的冲击力将王某撞飞,导致王某嘴部受轻微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目前事故还在调查审理中。
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后,千万不要原地逗留、纠缠,也不要将车停在行车道上不靠边,更不要在安全措施上“偷工减料”,这些错误行为往往就是导致二次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
如何避免二次事故?
为防范二次事故的发生,请大家在城市快速路,及绕城高速上行车时,务必牢记这十二个字:快警示、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
快警示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后,驾驶人需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若车辆不能正常行驶,驾驶人要立即将车内三角警示牌正确展开并放置在车辆距来车方向150米处,确保警示牌反光面对着来车方向。放置过程中需始终注意来车方向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车靠边
发生事故或故障后,如车辆还能正常行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保持对来车方向车辆情况的关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或港湾式应急停车带内停车,车辆停稳后正确摆放三角警示牌。
人撤离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后,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都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行车道上逗留,要第一时间撤离到最近的道路护栏外等安全区域,撤离过程中视线需始终朝向来车方向,注意观察来车动态,确保自身安全。相关人员完成“快警示”操作后,也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所有人员禁止在路面或车内逗留。
即报警
驾乘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说明车辆位置、车辆故障、人员受伤等具体情况。以便交警等施救力量能够尽快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温馨提醒
车辆停下后,为避免后车撞击的冲击力过大导致前车向前冲出伤人,驾驶人应将方向盘打死保证转向轮方向与来车方向垂直,以抵消车辆撞击的直线动能。
福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时守法知规,安全驾驶,遇事故时,沉着冷静,正确处理,牢记这“十二字口诀”,以免受到“二次事故”伤害。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