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后,和公司没有了实际劳动关系,不具备参保资格,但请公司帮忙缴社保,还申领了生育津贴。这样的做法看似你情我愿,实际上已涉嫌违法。日前,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溪美中队破获一起医保诈骗案,已辞职的员工请求帮忙,公司出于“善意”隐瞒事实“代缴社保”,最终均触犯法律。
6月8日,泉州市医保中心在泉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领取刘某生育津贴时发现疑点,随即将该线索提供给南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溪美中队。警方开展核查工作,通过上门稽核、现场走访及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协查等方式,确定刘某系挂靠该公司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于今年3月领取了24245.39元生育津贴。获得关键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布控抓捕,于6月9日在南安霞美一民宅内将刘某抓获。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2021年5月,刘某从该公司离职,老公陈某仍在该公司上班。2022年3月,当刘某准备怀孕时,找到了该公司负责人郑某,经过双方协商,郑某通过扣除刘某老公陈某每月500元工资的方式,替刘某缴交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通过刘某的供述,民警立即找到郑某、陈某,为两人讲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说明利害关系,劝诫两人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过民警做工作,6月11日,郑某、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虚构、编造参保人员信息参加生育保险;以挂靠等方式,虚构劳动关系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如实申报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伪造、变造病历、票据等相关材料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均是违法行为,骗取生育保险待遇属于欺诈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陈灵 黄耿煌 通讯员 周明蓉 尤慷临)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