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某用非法手段获得警用服装和装备
安溪男子苏某因曾经触犯法律,进过几次看守所,他趁机记下了所内人员的日常作息时间,又记住了所里几位民警的姓名,出来后利用这些信息冒充看守所民警招摇撞骗。
苏某是安溪人,男,40岁,多年来一直没有稳定工作。2023年5月22日,苏某的朋友给苏某打来电话,称有亲戚因涉嫌强奸被抓到派出所,问苏某有没有认识的人,请他帮助询问案件进展。苏某为了展示自己的“能耐”,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对方。
为了骗取对方的信任,苏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警服、肩章、警号、工作证等物品,穿戴好后与对方见面。鲤城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后,先暗中收集证据,随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将苏某抓获归案。
在有力的证据面前,苏某对自己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苏某交代,其冒充警察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任何理由向老百姓谋取不当利益,请大家擦亮眼睛,切勿上当受骗,不要让非法分子有机可乘。(记者 王盼琛 傅恒 通讯员 林晓瑜 文/图)
来源:东南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