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泉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福建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老龄委〔2023〕1号)要求,结合泉州市实际,泉州公交集团将对老年人免费乘车的优待年龄由70周岁调整为65周岁,并扩大可免费乘坐线路范围。
该优待政策将于2023年2月5日起执行。
通告如下
优待方式
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证件:身份证、老年人优待证、户口薄、港澳通行证、护照等)或刷泉州公交爱心卡(可申领或换卡),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均可免费乘坐公交车。
免费范围
可免费乘坐所有泉州公交集团常规公交线路(不含“古城小白”及定制线路)。
注意事项
(一)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必须为年满65周岁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乘车时应配合驾驶员现场查验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否则应购票乘车。
(二)老年人持《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绿色卡片)乘车,按证件正面身份证信息执行优待,即:不满65周岁(不含)的执行半价优惠,年满65周岁(含)的执行免费优待;持《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红色卡片)乘车的,仍执行免费优待。
(三)老年人乘车时应注意安全,在满足老年人日常基本出行需要的基础上,建议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错峰出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应在他人陪护下乘坐公交车。
(四)建议常住泉州市区的年满65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并使用泉州公交爱心卡。老年人可持本人身份证至泉州市一卡通公司指定服务网点办理爱心卡(具体服务网点附后)。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