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天200元的报酬,男子竟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工友,没想到工友涉嫌“洗钱”。近日,鲤城公安分局海滨派出所抓获出借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廖某平。
江西人廖某平在晋江一家工厂上班,日前,工友黄某找到他,提出租借银行卡,并称租一天给200元的报酬。觉得有利可图,廖某平同意了。次日,黄某谎称,借的银行卡被限额,ATM机无法取现,他转入的一万多元无法取出,要求廖某平本人到银行柜台取款。随后,廖某平前往银行,取出卡中所有现金,共计1.5万多元,并将钱交给黄某。
近日,嫌疑人黄某涉嫌“洗钱”的违法行为东窗事发,海滨派出所在晋江将廖某平抓获。民警表示,嫌疑人廖某平为获得好处费,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借给他人使用,且无法确认转账钱款合法性的情况下,协助他人转移涉案钱款,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款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切不可贪图小利,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记者 王丽虹 通讯员 郑雅萍)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