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除了乘坐飞机和高铁受到限制外,开车出行也可能受到影响。这不,失信人李某在开大货车拉货时,因微信账户被冻结无法缴纳高速通行费,导致车辆被困高速,他赶紧联系法官主动还钱,他的微信账户随即得以“解冻”。
“糟了!没带现金……”近日,大货车司机李某在高速收费口想要通过微信支付高速通行费时,发现微信账户被冻结。因日常生活消费都是通过微信支付,李某并没有随身携带现金。
“法官,我让人把27000元交到法院账户,能否先将我的微信账户解冻一下,我被困在高速收费口出不来了。”李某慌了神,赶紧主动与申请人林某达成和解,并拨打了德化县法院的电话要求解冻微信账户。
据悉,2019年6月12日及8月23日,李某先后两次向林某借款合计27000元。此后,李某未及时偿还借款,林某将李某告上法院。胜诉后,林某于今年7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李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查控并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
确认收到款项后,承办法官解除了对李某账户的冻结,通知林某前来领取执行款。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已基本形成。部分被执行人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能主动履行法律确定义务;但是,还有一部分人严重缺乏诚信意识,存在能拖则拖、能躲则躲的行为,甚至错误地认为只要拖到一定的年限,就不用再还,从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不仅要面临巨大的成本,而且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尤珮灿)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