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4时许,王女士来到惠安县公安局辋川派出所,说要送“小偷”来“自首”。原来是她的儿子在家多次偷钱买零食和玩具,她想请民警帮忙教育一下。
“麻烦你们帮我教育一下孩子。”被王女士送到派出所的“小偷”是她的儿子,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多次在家偷拿妈妈的钱去买零食、玩具。王女士发现后多次批评教育,孩子却屡教不改。无奈之下王女士将孩子“扭送”派出所,请民警帮忙教育,想借此纠正孩子的错误,避免其误入歧途。
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将小男孩带到旁边,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小男孩讲述偷盗行为的恶劣后果和法律责任,希望小男孩引以为戒,好好学习,做个懂事上进的好孩子。
最后,小男孩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妈妈道歉。(来源:东南早报 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阮璐萍 庄晓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