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3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 前一天夜里停在楼下的小车早上发现不见了,找了半个小时后又在原地出现。近日,安溪县凤城镇居民黄先生遇到了这件怪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张某“顺手开车”被拘留
事发后,黄先生随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当天,黄先生跟往常一样将汽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停车位,随后上楼休息。谁料想,第二天早上要去上班时却发现自己的汽车不翼而飞,着急的黄先生四处寻找,却仍然不见汽车踪迹。更加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在周边寻找了半个多小时无果的黄先生回到小区楼下时,赫然发现自己苦苦寻找的爱车竟然出现在原处,心中万分不解的黄先生立即报警。
凤城派出所民警展开侦查。通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民警发现一男子当天0时许出现在汽车附近,简单瞄了几眼后就拉开车门上车并开走,上午9点又将车开回原位。
经查,该男子姓张,当天深夜散步经过一辆白色凯迪拉克轿车附近时,看到车钥匙放在中控台上,试着拉了一把车门果然没锁,平时酷爱豪车却没什么驾驶机会的他,一时心痒难耐就开着汽车在县城周边绕了几圈,甚至还开到了距离县城80多公里远的祥华乡兜风了一圈才把车开回原位。
目前,张某涉嫌偷开他人机动车,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警方提醒:莫把无知当潇洒,“顺手开车”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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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