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17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全市所有药品零售单位及网络交易平台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根据要求,药品零售单位及网络交易平台应尽快清理店内“四类”药品,做好下架封存工作,按照储存要求集中放置,并注明“暂停销售”标识。
药品零售单位是发现疫情、防控疫情的前沿哨点,根据要求,药品零售单位及抗原检测试剂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购药信息登记和报送,对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市民进行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实名登记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购药人员测温、验码、登记、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监管部门提醒,一旦发现有零售药店或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线上和线下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情况,一律予以停业整改,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詹伟志 陈云青 通讯员蔡绵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