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通报表扬“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
台海网2月12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 日前,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通知,对全国40个“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泉州榜上有名,为福建省唯一入选单位。
目前,泉州市共打造了2个“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晋江、永春),1个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石狮),5个省级示范县,42个市级示范乡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已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
一系列殊荣,得益于泉州积极探索创新——在全省首创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的监管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建设监管全覆盖;在全国首批全面实行路长制及乡村道专管员制度,设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实施网格管理;以“全国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为契机,积极探索标准化、市场化、专业化养护机制,“六标准”养护模式在全省推广等。目前,全市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7833公里,居全省第一。 (记者 吴丽娇 通讯员 林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