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8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 俗话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在晋江务工的张女士近日就遇上了“家贼”舍友。两人是闺蜜,使用同款手机,而且开机密码也相同,她不慎泄露支付密码,结果她的手机成了闺蜜的“取款机”。11月16日,晋江警方帮助张女士追回3.1万元的被盗款。
发工资才知存款不见 已被“挪”走半个月
张女士(云南人,今年38岁)在晋江永和打工。11月16日上午厂里发工资,她却愣住了,因为工资奖金的到账提醒短信显示,她银行卡内的3.1万元不见了。张女士赶紧请假到银行查账。
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那3.1万元是在3天里分5笔经由微信转账走的,且都有短信提醒。但张女士翻遍了手机短信和微信记录,都没有找到相关转账记录。她赶紧到永和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10月26日至28日,张女士的微信账号分5次向另外一个微信账号转账,且转账时间都在晚上或者凌晨,收款微信账号为张女士的舍友曾某所有。民警锁定曾某(女,南安人,25岁)为嫌疑人。11月16日下午1时许,民警在宿舍内将正在午休的曾某抓获。
同款手机密码相同 被闺蜜当成“取款机”
面对民警的讯问,曾某拒不承认自己盗窃,声称会将3.1万元归还张女士,她只是暂时“借用”。
据曾某供述,她和张女士买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手机,但张女士不擅长使用智能手机,设置密码时,两人就设置了相同的开机密码。不仅如此,不熟悉手机性能和设置的张女士,在一次点外卖的操作中请曾某代劳,最后输入密码付款时,曾某就获悉了支付密码。
第一次作案时,曾某伺机拿张女士的手机转了5000元到自己的微信账号上,并删除了所有转账记录和短信。随后依样画葫芦,她在张女士半夜熟睡之际,又转账4次盗走2.6万元。
目前,曾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平时要妥善管理自己的支付密码和手机密码,不轻易向他人透露,如若出现资金去向不明的情况,要及时查明、保存交易记录并报警,以免造成更大损失。(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刘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