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泉州新闻  >> 正文

泉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长乐公安局原局长吴山提起公诉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台海网3月28日讯 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消息    日前,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山(副处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吴山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故意包庇犯罪人员不受立案侦查,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相关新闻
泉州市检察院过去一年挂牌督办18起涉黑案件

台海网1月7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5日,泉州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6日,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傅建飞通报检察工作。快来看看,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交出的2019年度检察工作答卷。□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吴世舜 服务大局 当好民企自家人 坚决扫黑除恶 在优化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