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指导下,王某开始巡河护河。
台海网10月10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获悉,近日在晋江安海镇侯厝溪河段,男子王某在法官及河长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始了他的“巡河护河”活动,而他并非“专职巡河员”。
原来,王某网购“小蛇”当宠物养,犯“非法收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晋江法院判处拘役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其“巡河护河”。
网购球蟒当宠物被判拘役4个月
王某是一名“90后”,安海人。2017年4月,他在网上买了一条“小蛇”当宠物养。当年9月,在接到民警电话后,王某到晋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并上交该“小蛇”。经鉴定,“小蛇”的学名叫“球蟒”,属于非原产我国的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价值11250元。
晋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批准擅自收购并养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鉴于王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