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30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记者 庄金泉 通讯员 林端严 张依霖) 根据上级有关推进人防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泉州市人防办认真开展人防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压缩审批流程。市人防办已将出具《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审核告知书》环节,由原来依申请服务事项调整为人防部门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动服务,告知相关人防建设条件。防空地下室审批调整至施工许可阶段完成。
压缩审批时限。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4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人防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时限,由原来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减少审批材料。市人防办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将共享申报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接下来,市人防办会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将中心市区原来由市人防办负责的工程审批权限下放至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的人防主管部门,实现全市各县(市、区)人防独立审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强化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基层人防主管部门检查指导。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积极推进人防审批制度改革。同时,根据省人防办和市里的工作要求,把人防审批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