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乡规民约的精华亟待发掘
泉州乡规民约历史源远流长,蕴含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朴素道德准则,至今仍在规范基层社会生活、净化社会风气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惠安政书》的第九卷即为乡约篇
台海网6月22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6月15日,厦门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厦门大学中国海关史研究中心主任连心豪来泉,为市民献上了一场名为“礼仪之邦 古风犹存——明清以降泉南乡约”的文化讲座。泉州乡间村野历史上就有不少乡规、村规、民约、公约、禁约、社约、路规等,发掘其内在精华和现代价值,对于涵养和谐清正的社风民风必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连心豪表示,泉州素有“海滨邹鲁”“世界宗教博物馆”的美誉,又是“东亚文化之都”,对传统文化的坚守是这座古风犹存的历史文化名城的灵魂所在。在泉州,一些由古迄今保留下来的乡规民约,蕴含着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朴素道德准则,它们至今仍在规范基层社会生活、净化社会风气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这些散布于广大城乡地区的乡规民约或许还带着“泥土气息”,但它们发端于民间生活的原始草根性,使之对当地民众的言行乃至人生观、价值观,都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自古以来和谐乡里的必不可少的文化养料。
据连心豪介绍,古时的“乡约”不是现今所指的一般乡规民约,而是一种基层社区的自治制度,它可以一直追溯到上古三代、秦汉。《周礼·地官·序官》曰:“乡老,二乡则公一人。”东汉儒学家郑玄注称:“老,敬称也。王置六乡,则公有三人也。三公者,内与王论道,中参六官之事,外与六乡之教,其要为民,是以属之乡焉。”由此可知,周朝最早设立的“三公”,是指乡里年高德劭的人,他们实际上主要参与民间教化之事。孔子所谓的“礼失而求诸野”,是指丢失了的传统礼仪、礼节、道德、文化,可以到民间去访求。那正是因为“三公”开启民间教化的结果。
一般而论,人们认为目前发现的最早乡约是北宋时期陕西蓝田吕氏兄弟所创的《吕氏乡约》。据《西安府志》载,吕氏兄弟共六人,一人早夭,五人登科,其中吕大防、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四兄弟皆登及第,颇具声望,被后世尊称为“吕门四贤”,《宋史》中四人皆有传记。老三吕大钧曾师从关学创始人张载,后在同胞兄弟的支持、帮助下,撰写《诚德集》30卷,其中包括《乡约》《乡仪》,统称为《吕氏乡约》,这是中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第一个村规乡约。吕大钧也由此被奉为“乡约的鼻祖”。《吕氏乡约》主张“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是关学道德礼教的代表作。《吕氏乡约》后来经名儒朱熹“增损”后,影响愈加扩大,广泛流行于世。
安溪宰相李光地曾留下名垂青史的族规家训。图为安溪湖头李光地历史文化主题公园内的李光地大型塑像。
泉州的乡规民约源远流长,其中明万历年间惠安县令叶春及所撰《惠安政书》第九篇即为“乡约篇”。此乡约篇极具代表性,叶春及与民约定“凡有父子、兄弟、夫妇不相亲睦,及争财异业,以至饮酒、博弈、斗邻、骂里、淫盗、诓骗等项,以每月朔望两日,相会亭中,自陈或族长、邻人代陈,小事不平,父老同众劝诫,事关大恶,明言责救,如有不从,乃闻于县。”大力加强社会教化,以实现惠安地区的长治久安。另外,清乾隆《德化县志》卷九《礼仪志》中亦有“乡约讲读”共十六条,文曰:“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弥盗贼,截仇忿以重身命。”从多个方面加强对于乡村社会的管理。
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所作《青阳乡约记》,此碑刻后于万历十六年(1588年)重镌,今存于晋江青阳石鼓庙乡贤祠内。碑文曰:“夫乡之有约,古也。而约正之名,委重于士夫者,自吾郡守方南王公始。公立法之意徽矣。盖以末俗滋伪,讼端蜂兴,所望于士夫者,以身率物,为陈太丘之表正,为王彦方之劝谕,为蓝田吕氏之乡约,庶几俗可治而讼可省。是故立斯名以责其实也……”此乡约由明代青阳乡贤发起,其内容在德行相劝、省察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助等方面予以约定规范,体现了古代乡贤的泽乡之德、惠政之功和仁爱之心。
2016年以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曾先后推介明代王阳明“南赣乡约”、宋代“蓝田吕氏乡约”和泉州清初名臣李光地的同里乡约和族规家训等。连心豪认为,这正好说明泉州乡规民约的历史厚重性,以及其非凡的现实意义。“仍有大量的乡规民约存在于民间,对于文史工作者来说,就是要自觉地从事田野考察,发现身边文献没有记载的新史料,寻找和还原历史。”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