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解救小女孩 (三明警方/供图)
剧情简介
作为有妇之夫,廖某海与同居女友李某素生下了一名女婴。不想养孩子的两人将女儿卖了4.3万元,钱被两人挥霍一空。4个多月后,廖某海报假警,称女儿被人抱走。
主角 男子廖某海,1994年出生,福建大田人;其同居女友李某素;买家陈某富。
男子报警 女儿寄老乡被抱走
台海网5月28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
5月11日下午1时许,晋江滨江派出所接到廖某海报警,称前一天晚上七八点在陈埭镇洋埭村浦西路,他因临时想买烟,将自己七八个月大的女儿小萌(化名)托一名30多岁的三明老乡陈某富抱一下,等他买烟回来发现陈某富及小萌不见了。
随后廖某海来到派出所,向民警介绍情况。但民警调取大量监控,并未发现报警人所说的情况,判断他涉嫌谎报警情。“我报假警有点紧张,就是想找到抱养我女儿的男子(陈某富)要回我女儿。”当晚7时许,廖某海被传唤到派出所,面对讯问,他交代自己谎报警情,其女儿没到过晋江。
但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这起报假警案件背后另有玄机。
婚外同居生一女 不愿带娃想送人
2017年4月到5月间,廖某海和女子李某素好上后同居在一起。“平时都是李某素去上班养我,因为我不想上班,就是懒得上班。”廖某海说,李某素19岁左右,平时爱玩,常去酒吧玩。
2018年9月26日,廖某海与李某素未婚生育一女小萌。“我们都不想带小孩,因为太累,她(李某素)生孩子后还是爱玩,不想也不懂带小孩。”廖某海说,他自己一个人也带不了小孩,双方感情不和又不断吵架,自己就萌生了把小萌给别人的想法。
和三买家接触 女儿被卖4.3万元
有了卖女儿的想法后,廖某海先后和3个买家接触。“第一个我跟对方说要2万元,对方只愿意给1万元,我们不同意。”廖某海说,第二个对方愿意给2万元,还先支付了5000元定金,但他们后来不舍得女儿,就退了定金。事后,廖某海和李某素两人又吵架,都不想带小孩。此时陈某富出现,他想抱养一个小女孩。
2018年12月17日下午,双方在三明市第一医院附近一家餐馆吃饭签协议。吃饭前,廖某海收了陈某富支付宝转账1万元,饭后陈某富又到附近银行ATM机取现金交付余款3.3万元,廖某海就这样将当时不到3个月大的小萌交给对方。
“营养费”挥霍一空 为找买家报假警
拿到4.3万元后,廖某海和李某素到厦门吃喝玩耍,又各自买了一台电脑。今年3月,李某素再次怀孕去做人流,花掉了最后的1.3万元。一个月后两人吵架不合分手,廖某海来到晋江陈埭,李某素换了电话号码,双方没再联系。
小萌被送走后,廖某海有时会想念,就通过微信和陈某富视频聊天联系。后来他联系不上陈某富,不知道小萌的情况,便谎报小萌被陈某富抱走想引起警方重视,希望公安机关帮忙找到陈某富。
因涉嫌谎报警情,廖某海被滨江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同时晋江警方将案件线索移交给三明警方立案侦查。
有妇之夫好吃懒做 卖女只为赚钱
三明警方5月21日通报:廖某海作为有妇之夫,与同居女友李某素生下了一名女婴,因为经济情况较差,在带孩子的问题上经常发生矛盾。好吃懒做的廖某海就萌生了把孩子卖掉的想法,认为这样不仅少了一个累赘,还可以赚一笔钱。在“说服”女友李某素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出。
在调查核实后,5月20日,经过不懈努力,三明市梅列刑侦大队民警终于将女婴从武汉解救回来,同时被带回的还有买家陈某富及其妻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廖某海、陈某富分别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和第二百四十一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