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
主要招收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具体如下。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上三年提供一个学位)。落户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2.非本区户籍但在丰泽区内购房并已入住,持有房产证且在该住房为实际居住的,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非本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其中一方须2018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且持有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确保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各校实际容量安排入学,若申请人数超出招生容量,采取随机摇号的办法公平解决,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生时间
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至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5日至17日: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7月6日至8日:相关小学接受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5日至17日:汇总申请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招收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同步。
【幼儿园】
鲤城幼儿园:主要招收户籍关系在鲤城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仍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相关要求与小学招生相同。
丰泽幼儿园:所招收幼儿须是2019年3月1日前落户在丰泽区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居住,报名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其中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必须和实际居住地相符。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各幼儿园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30人以内;不得违规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若就读儿童数超过学位数,采取摇号方式产生。在完成片区内的招生任务后如还剩有学位,可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外居住在学校附近的丰泽区适龄儿童。
招生时间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2日至4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11日至13日: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
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但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