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10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柯雅雅)日前,支持规上限上企业简化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操作程序等九份贯彻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正式印发。《晋江市支持设立应急转贷资金池操作程序》(以下简称《程序》)作为其中一份措施文件,对应急转贷资金池的设立条件、设立流程、申报材料,以及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8年以来,针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央、省里出台了一系列实招、硬招;晋江市也出台了一系列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政策,支持企业融资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晋江市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此同时,随着一系列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策举措落地,晋江市政府、银行机构加大了对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但整体上仍存在贷款期限短,转贷时间成本、财务成本高等问题。而且,目前,地方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趋于谨慎,造成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上述工作人员指出,设立应急转贷金,可帮助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预防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支持企业发展。
“应急转贷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防范企业出现系统性资金风险。”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企业贷款到期后办理转贷一般需要先归还贷款再重新办理手续,要在短期内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大多要挤占生产资金,部分企业甚至要借高利资金用于转贷,但使用应急转贷金后可以帮助企业尽量避免此类情况出现。
根据《程序》,应急转贷资金应由镇街行业协会、商会发起设立。各镇、街道行业协会、商会提出申请,报送书面申请材料《设立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设立应急转贷资金可行性报告》,再由镇街、市防控办、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小组等逐级报送。同时,《程序》指出,资金的贷款利率水平、还款付息方式由资金借款企业自行商定,资金综合费率不超18%(年化);所属镇街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电话查访等方式,监测资金利率水平与资金使用情况。
据悉,当前,晋江已通过陈埭、池店、青阳等镇街商会或商会企业设立了4家应急转贷资金运营机构,未来将根据需要,在其他镇街设立应急转贷机构,满足企业资金转贷需求。“企业可向当地商会或金融局了解所在镇街是否设立应急转贷机构,并直接或由所在镇街推荐,向应急转贷机构申请应急转贷资金,由应急转贷机构进行相关业务审核后,与企业银行签订应急转贷三方协议即可。”上述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