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制定保护图则
在分类保护的基础上,《条例》明确,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在《条例》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编制保护图则。
目前,市城乡规划局已将中山路骑楼保护图则和建筑测绘列入城乡规划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并获得批准,下阶段,将根据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骑楼建筑分类保护情况,结合每幢骑楼建筑的特点,组织制定保护图则。据介绍,保护图则包括基本特色、风貌特色、保护范围、建筑测绘图和使用、维护、修缮、改建、翻建要求以及历史风貌保护要求等内容。届时,骑楼建筑保护责任人将根据保护图则对骑楼建筑进行维护、修缮、改建、翻建。
专窗受理修缮审批
在立法过程中,有市民反映骑楼建筑修缮审批慢的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将在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专门的中山路骑楼建筑修缮申请窗口。同时,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整合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收发件,一次性告知,联合审批的行政审批制度。
同时,市城乡规划局还将根据《条例》的条款并结合市政府古城危房翻建的有关规定,简化程序,优化审批流程,重新梳理中山路骑楼审批的办事指南,组织制定骑楼建筑修缮、加固、翻建具体办法并公布实施。
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条例》,市、鲤城区两级政府将共同设立保护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的财政投入,依法纳入每年的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条例》规定的各项补助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专项用于骑楼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尽力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和积极争取社会捐赠。
同时,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比如骑楼外立面的修缮由政府从保护资金中给予保障,对于个别确有经济困难而无法履行保护抢救义务的,政府将及时伸出援手给予适当补助,绝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影响保护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