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
市区两级共设专项保护资金
《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骑楼建筑从此受专门法律保护。(林劲峰 摄)
台海网12月21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保护、传承好骑楼建筑,就是守住古城过去的辉煌、今天的资源和明天的希望。”20日,记者从《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承载着海内外几代泉州人记忆和乡愁的骑楼建筑,从此受专门法律保护。
根据《条例》,骑楼建筑保护遵循政府主导、抢救优先、保护从严、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骑楼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那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如何推进骑楼建筑保护工作,留住全市人民和海外侨亲的记忆乡愁?
开展普查建立档案
泉州市区中山路骑楼建筑为上世纪20年代海外华侨回乡所建,融合泉州传统民居特色和南洋建筑风貌,成为独特的历史风貌建筑。近百年过去,骑楼建筑现状如何?根据《条例》,鲤城区政府应当在《条例》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骑楼建筑第一次普查工作,建立保护档案。
记者获悉,鲤城区政府将联合市城乡规划、国土、住建、文物等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骑楼建筑第一次普查工作,全面摸清骑楼建筑现状,一幢一册建立保护档案。同时,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开展、泉州市XIN行动,结合中山路步行化试点推进,逐步改造提升相连街巷,改善街区基础设施,夯实骑楼建筑保护的环境基础,推动《条例》实施与古城提质互促互进。
制定分类保护办法
着力于保护骑楼建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条例》强调“尊重原住居民的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旨在促进“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文化活态传承。基于此,《条例》既坚持从严保护的原则,明确骑楼建筑抢救优先、修缮为主、翻建为特例,以预防和减少建筑活动对其历史风貌的破坏;又留有空间,建立分类保护制度,将骑楼建筑分为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类。
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市城乡规划局将组织制定骑楼建筑分类保护办法。根据历史、风格、艺术、研究的价值,将中山路骑楼建筑分为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两类并公布名单,制定分类保护办法,引导保护责任人更合理、科学地保护和利用骑楼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