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0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近日,泉州市机构改革工作大会召开,标志着泉州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泉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方案》明确了泉州市党政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机构设置等内容,确定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50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5个。同时,《方案》明确要统筹推进市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以及事业单位、审批服务便民化、综合行政执法等其他各项改革任务。今年12月底前,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方案》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当好第一责任人,坚决贯彻落实改革任务,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要细化工作进度,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要求进一步细化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分工合理、程序清晰、时间节点明确,确保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在新旧机构交替中,有序做好人员转隶、新机构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特别是确保涉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衔接。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使社会各界
了解本次机构改革总体部署
党委政府机构设置等相关情况,
记者采访了
市委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
该负责同志对此进行全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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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方案》对机构改革提出了哪些总体部署?
答:《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本次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主要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立足实际,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统筹市县乡各层级、党政群各领域改革,优化政府机构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和保障改革作用,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结合泉州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奋力推进现代化泉州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