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园明年春季起
生均经费不低于450元
发展优质学前教育的同时,《意见》还为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提出: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高收费民办园占比偏高的局面,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我市积极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供给,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完善学前教育生均拨款、资助、收费制度,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实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自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各市、县(区)将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生每年450元。
同时,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大政府购买普惠民办园力度,市教育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2011年7月以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建成后移交情况专项整治,指导督促各地收回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各地积极创建示范园,2018年,所有公民办幼儿园凡被评为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
此外,依法规范和扶持民办园。实行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及奖励办法,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学情况专项督导,督促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建立无证幼儿园的排查和治理机制,“分类指导”实施无证园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