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30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先后担任三个乡镇的国土资源所所长,10年间涉嫌受贿90余万元。近日,在安溪法院受审的黄某龙,当庭屡次痛哭流涕,悔恨之意溢于言表。
安溪县检察院指控,黄某龙于2007年至2017年间,先后利用担任安溪县国土资源局芦田、龙涓、蓬莱国土资源所所长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土地开发、灾毁耕地复垦、群众申请建房、土地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多次索取和收受这些乡镇村干部及村民等的财物,共计人民币逾90万元。
法庭围绕犯罪过程、数额认定等主要犯罪事实着重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黄某龙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黄某龙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日宣判。
受审时,黄某龙多次痛哭流涕,对自己的受贿、索贿行为悔不当初,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