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尘 绘)
台海网7月14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抚养自己的亲生骨肉,拒绝履行抚养权,也要被判刑?近日,德化男子阿卫(化名)因辗转多地“私藏”儿子,拒绝将孩子交给前妻,导致触犯刑法,最终因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终于,这起长达近一年的抚养权“躲猫猫”案终告一段落。
案情 前夫单方撕毁协议 无视法院判决
2011年10月,阿卫与阿月(化名)在老家德化县赤水镇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男孩阳阳(化名)。
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年11月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阳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1500元。因阿卫家人大力反对,他只支付了2个月的抚养费,并于2016年7月以带孩子出去玩为由,将阳阳带离女方家庭,拒绝将孩子送回。为此,阿月于去年8月提起诉讼,德化县法院经审理作出了继续履行该协议的判决。判决生效后,阿卫拒绝履行,并将阳阳带离德化县老家。
去年11月,阿月对阳阳的去向毫不知情,只能向德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通过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系统短信平台向阿卫发送通知、多次发送手机信息、两次到其老家做其父母工作,敦促其转达男方履行义务,但均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