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督办
台海网5月30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11名男婴被拐卖!这起特大拐卖儿童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督办下,13名涉案人员被缉拿归案。
13名被告人一审均被判刑
5月28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德化一审宣判此案,拖某某等9人被判犯拐卖儿童罪,张某才等4人被判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揭秘一 亲生父母卖儿 产销买“一条龙”
在这起案件中,拖某某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经市中院审理查明,2014年年初至2016年3月间,拖某某主要负责与“胖子”(另案处理)等人从四川省联系新生男婴父母或即将分娩的孕妇,并为新生男婴及男婴父母、待产孕妇提供食宿、联系医疗机构,后通过被告人苏某娥、陈某景等人介绍买主,将联系来的男婴,以4.5万元至9.8万元不等的价格卖掉,从中收取介绍费非法牟利。
据悉,为了能干成买卖,拖某某煞费苦心,担心孕妇生孩子出事,他联系好医院,为孕妇接生。
“这起案件中,最可恶的当属孩子的亲生父母,他们将孩子当做商品来买卖。”法律界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