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释法 父亲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阿英的行为,对小乐的成长显然不利。”洛江区检察院介绍,该案也引起了上级检察院的重视。
在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指导下,洛江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针对该案系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检察官以《关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特别告知书》告知被害人阿剑有权向未成年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等相关事项,并对阿剑进行释法说理。
今年3月9日,阿剑以经济困难,不懂法律为由,向洛江检察院递交支持起诉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支持他向洛江区法院提起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诉讼。洛江区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后,于3月13日向洛江区法院送达《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当日,洛江法院受理此案。在申请中,阿剑说,阿英作为监护人,故意诱骗被监护人小乐喝下农药,已丧失作为小乐监护人的资格。小乐目前和他共同生活,他有监护能力,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有利于保证小乐的身心健康成长。
法官和检察官来到监狱,充分听取阿英的意见。
撤销母亲监护人资格 系泉州第一案
今年3月22日,洛江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奔赴福建省女子监狱,就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一案支持起诉,检察官和法官在监狱里与阿英见面,充分听取她的意见。阿英表示,对阿剑的申请没意见。
次日,洛江区法院作出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的判决。
“监护人员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但阿英作为监护人,故意诱骗被监护人小乐喝下致命的剧毒农药,阿英的行为已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并构成犯罪。阿剑申请撤销阿英监护人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法官介绍。
记者了解到,该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这也是我国监护权撤销制度于1987年成立以来,泉州发生的首起撤销监护权案件。
构建保护联动机制 系统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这是一起家庭悲剧,我们必须引以为戒。”经办的检察官说,厘清案件的背后,有助于警醒社会。
承办检察官通过走访,发现阿英与阿剑系重组家庭,阿剑与前妻育有两个女儿,他常年在外务工,家庭负担较重,夫妻二人经常因家庭开支争吵。
针对被害人小乐因母亲的伤害行为产生恐惧心理,检察机关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导师通过沙盘游戏对他进行心理干预,消除其心理负面影响,并依法主动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发放救助金人民币2000元用于后续心理治疗。同时,检察机关把被害人家庭列为“刺桐花联系户”,定期回访掌握被害人小乐的心理动态。
记者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因为家庭纠纷,引发的家庭悲剧的案件并不鲜见,进而波及尚未成年的孩子。如何尽量避免小乐的悲剧重演,确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洛江区检察院在积极探索着,并迈出了重要一步。
记者了解到,日前,洛江区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洛江公安分局、共青团洛江区委员会、洛江区教育局、洛江区民政局、洛江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联动机制的意见》,明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实现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