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7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阿文(化名)是南安人,在鲤城开店多年。他隔壁,是重庆人阿香(化名)夫妻开的店。
两家店紧挨着,两家的孩子互相跑来跑去,一回生二回熟,两家人慢慢也就熟络了起来。
去年9月23日下午1时许,阿文在店里吃饭,阿香不满3周岁的儿子小兵(化名)带着气球跑进来玩。气球在空中飞来飞去,阿文没阻止,继续闷头吃饭,小兵玩得更欢。
突然,气球被拍进饭里。原本心情就不是很好,又想到气球表面满是灰尘,阿文有些生气。
“我拿筷子想把他赶走,筷子飞出去时扔到他眼睛了。”阿文没想到,自己随手一挥,不锈钢筷子竟准确砸中小兵的右眼,顿时鲜血直流。阿文慌忙喊小兵父母,把小孩子送到医院。
原本想着治疗一下应该就好了,毕竟两家关系不错,阿文也不是故意的,到医院又主动付了治疗费,阿香夫妇并不打算追究。
可没想到,从医院回来后的一段时间,小兵的视力开始模糊,只好再去检查。一查,小兵除了有弱视症状外,也有点白内障,阿香夫妇不免担心孩子的将来。
“医生说,小兵现在有弱视,可能要七八岁才能恢复到接近正常水平。”同年11月20日,阿香到鲤城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报案,同行的还有前来自首的阿文。
去年12月,小兵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阿文面临刑事责任,金龙所的刘警官负责为双方调解。第一次调解,阿文同意赔偿5万到8万元,阿香夫妇坚持要20万。金额相差太大,刘警官建议双方让法院判决。
今年1月初,阿文表示可以赔偿10万,多一两万元可以借,再多就没有了。刘警官第二次把阿香夫妇约来,可阿香夫妇觉得这是孩子一辈子的事,双方再次不欢而散。
虽然调解时嘴都很硬,但私底下双方都没有停止联系刘警官,一方希望能多赔,一方希望能少赔,让他帮忙说服对方。这些都是人之常情,刘警官能理解,也在尽力说服双方,但赔偿金额相差还是较大。
年底,阿香在给刘警官打的一通电话中透露,他们一家定了1月25日的票回家。这可是个好机会,要回家应该会好说话些。机不可失,刘警官先联系阿文,让他准备好钱,然后由他说服阿香夫妇也退一步,毕竟都是老熟人了。
终于,双方都同意让步了。1月24日,刘警官第三次将双方约到一起,经过友好协商,阿文在前期支付2万多元医疗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小兵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共16万元整,阿香夫妇原谅对方过错,承诺以后不再追究任何责任,并给阿文写了谅解书。
昨天上午,回到老家的阿香给刘警官打电话报平安,表示阿文的赔偿款已全部收到,特别感谢刘警官的倾力调解,让他们一家能够过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