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6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为稳定春节期间的市场物价,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泉州市从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3月2日启动平价销售方式。
据介绍,平价销售的品种包括猪腿肉、肋条肉、鸡蛋、大白菜、黄瓜、油菜、西红柿、花菜、圆白菜、上海青、土豆、胡萝卜、空心菜等。各平价商店将以价格部门每周公布的同类商品市场均价为基础,按规定的价差幅度下浮,作为平价商品的零售价格。各品种价差幅度为:猪腿肉、肋条肉、鸡蛋5%以上,蔬菜15%以上。目前,中心市区已有新华都(丰泽店、东街店、展览城店、太古广场店)、中闽百汇(新华路店、泉秀商场)、友谊超市浮桥店等启动平价销售。值得注意的是,每人次购买数量要适当控制,猪肉每个品种不超过1公斤,鸡蛋和蔬菜每个品种不超过2公斤。
各平价商店在商店、超市门口醒目位置都立有“政府定点平价商店”字样的标识牌,并标清平价商品品种、规格等级、平价价格、平价期限等;平价商品摆放集中,并标有“平价商品销售专区”和“监督电话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字样。此外,平价商店将做好明码实价工作,做到货签对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