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误入高速路 行走在快车道上 被小轿车撞伤
高速交警:行人上高速引发交通事故,需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
老妇人被送往医院救治
台海网1月19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17日清晨,一名老妇人误入泉三高速,行走在快车道上,结果一辆小轿车躲闪不及将其撞伤。高速交警接警后赶往处置。
17日6点30分,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警情,有一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民警赶至泉三高速公路A道(泉州往三明方向)南安路段15公里处,看到在快车道上有一名身穿紫色毛背心的妇人盘坐在车道中间,而在路中央有一男子站在妇人边上,在来车方向有一名男子正指挥过往车辆,离妇人100多米外的应急车道上停着一辆白色的小轿车。
该路段是个左弯道,妇人坐在快车道上,从后方开来的车无法直接看清车道上有人,拐过来后看到车道上有情况,纷纷打方向变道,情况非常危险。民警马上组织人员一边对现场来车方向进行布控,一边上前查看妇人受伤情况,组织人员将妇人抬到路边应急车道,随即120急救车赶到将其送往医院。
据了解,现场路边停着的白色小轿车便是撞到妇人的车辆,驾驶员周某称,他载着4个工人要去南安,行至事发处,突然发现车道有人,他就往右边打了一把方向,但左侧的后视镜还是撞到人了。
民警对被撞的妇人身份进行调查,发现她很是面熟,原来,去年12月份她就曾离家走失两三天,后误入泉三高速被发现。民警通过之前留下的记录,联系上老妇的家属前来配合调查。
“高速公路,行人勿入。这是安全常识。”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相对封闭,车速较快,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不仅严重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而且扰乱正常的行车秩序,极易酿成重特大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