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4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南安女子王某对法院的法律文书视若无睹,还蓄意转移财产。昨日,在警方的多番思想动员下,迫于压力的王某,到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投案,其也因为涉嫌触犯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被依法刑拘。
欠下债务 就是不愿意还钱
今年11月5日,丰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称,王某欠下债务,在被法院终审判决和多次协调后,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并将自己的财产转移。
丰泽刑侦大队经详细调查后发现,34岁的南安女子王某,2013年向许某借款100万元,同时写下欠条。2013年至2015年,王某还了许某50万元,但剩余50万元一直不还。
2015年,许某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程序,通知了王某,但王某未出席庭审。法院判决许某胜诉,王某必须向许某归还50万元欠款。
收到判决书后,王某向泉州中院提起上诉。但在规定时间内,王某未缴交诉讼费,也没有出庭。在审理后,二审维持了原判。
达成和解 却偷偷出售房产
2016年6月,二审判决书下达。当年8月,在法院的调解下,王某和许某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承诺半年内归还许某25万元,否则按照判决执行。但王某在归还了第一期3万元后,再次耍赖,不付余下的款项。
其间法院调查了解到,王某在泉州市区拥有一套价值约200万元的房产。此前王某一再请求法院不要冻结这套房产,他愿意调解,支付所欠款项。2017年3月,法院掌握到,王某已将这套房产以180万元的价格出售。在拿到买方的钱后,扣除银行贷款,仍有较多的余款,王某仍不愿意履行判决和协议书。
在接到报警后,丰泽刑侦大队民警多次找到王某的家属,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说明利害关系。昨日上午,王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向丰泽刑侦大队投案。
对付赖账 升级为刑事处罚
经办民警介绍,法院明确判决要赔付相应的款项,但当事人有能力偿还仍拒不执行,还蓄意转移财产拒不申报。这已涉嫌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当天,王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此前丰泽警方也曾依法刑拘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嫌疑人,但刑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嫌疑人,尚属首例。
“以前对赖账不还者,可以司法拘留。而现在处罚升级了,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司法界人士认为,这样的案例将对赖账者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一定的助力。
司法界人士介绍,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奉劝有执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赖账者放弃观望和侥幸心理,尽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出路,规避法院执行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链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