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基层医改全面启动,各县(市、区)将设医管委,五大任务分三阶段推进——
2020年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台海网10月15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日前,泉州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研究《泉州市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记者从市医改办获悉,目前该方案已正式出台,明确了改革管理体制、规范基层医疗服务、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转变基层服务模式五大项任务,并将分三阶段实施。方案提出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我市基层医改全面启动,市民点赞改革方案。
创新管理 医管委实质性履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将调整设立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制定医管委规程,实质性履行职责。各县(市)制定和实施区域医疗卫生总体规划,对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街道或乡镇可规划新增1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住人口较多、服务周边乡镇群众的卫生院可按二级公立医院规模、设备投入、学科设置等标准建设。2020年,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双达标”。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一归口、三下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业务、经费等统一由县医管委归口管理。建立乡村卫生服务管理新模式,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公立村卫生所,实行“七统一”规范管理。
转变模式 扩大家庭医生签约
出台城市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鲤城区、丰泽区为试点,开展城市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两个慢性病管理为主,逐步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逐步扩大签约人员范围;非试点县(市、区)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今年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政策倾斜 医保报销倾向基层
如何吸引部分慢性病患者就近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我市将实行医保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县属的三级医院执行二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政策,二级的乡镇卫生院执行一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推广基层普通门诊使用基本药物取消起付线,在医疗联合体内转诊取消二次起付线。
2017年底前,取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所)一般诊疗费,设立诊查费、注射费,同步落实医保报销政策,不增加群众个人费用负担。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工作3年行动(2017—2019年),提升基层医疗、护理、院感、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诊疗量。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达6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